管理学院教工党总支工作职责

时间:2012-11-18 来源:管理学院党建网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发挥学生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订《管理学院教工党总支工作职责》。
第一条:成立总支的条件,总支委员会的设置
教工党总支是在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一级党的基层组织,有党员50人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总支。党总支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保卫和青年等委员;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由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总支委员会的职能
总支委员会是总支部的领导机关,负责处理总支部日常党务工作,总支委员会任期3年,一般情况下应按期换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必须经学院党委和校党委同意,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委员出缺应及时增补。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总支部党员大会及总支部下属党支部书记会,听取各支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指导教工党支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积极主动并有创造性的工作,使所属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选好配好支部书记。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好思想上真正入党问题。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提高党员素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或违纪的党员,要及时教育、批评直至组织处理;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保障党员权利不受到侵犯。与学院工会协调组织开展教职工的文体活动。
第三条: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组织生活
指导教工党支部进行制度建设和开展党组织活动。用改革的精神改进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教工党总支工作应紧紧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来开展,要结合教职工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结合学术研究,教学探讨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组织生活效果,使组织生活切合实际、富有新意、生动活泼。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院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开好每学期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做好每两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评估和“争先创优”工作、奖惩评优工作。
第四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政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畅通民主渠道,经常了解和定期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了解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特别要关注青年教师的工作、生活状况,扶持青年教师成长。提出加强和改进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措施,积极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对教工进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民主法制、党风廉政等方面教育。
第五条:党组织目标评估,党员民主评议
组织好每两年一次的党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评估工作、民主评议党员。指导教工支部紧密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教学与科研等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条: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工作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指导教工支部做好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工作,严格按照《暨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暨南大学发展党员公示试行办法》履行入党手续,把一贯表现好、特别是高学历,高职称、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第七条:师德教风教育,宁静致远建设
指导教工党支部抓好本单位教职工师德教风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宁静致远工程建设。制定教工政治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带动本单位群众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做到又红又专,坚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八条:政审工作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全院行政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工作以及教职工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九条:贯彻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华侨政策和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关心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定期向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十条:注意安全,维护稳定
做好教工的安全教育、保密教育、维稳教育,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安定,维护校园稳定。